在陈佩斯的小品《主角与配角》中,有下面一段对话:
陈佩斯:(瞪着朱时茂)几千年就出这么个东西!
朱时茂:你不是东西。
陈佩斯:什么?你说我不是东西!
朱时茂:啊,你是东西!
陈佩斯:我是什么东西!
「①你不是东西」这句话是骂人的,但它的否定形式「②你是东西」,也不是好话,根据排中律,这里似乎有矛盾。这篇文章将会探究该问题。
①②似乎互为否定句,却都是骂人的话,根据经验,一句话是骂人的,其否定句应该不是骂人的。这里似乎违反了「排中律」,导致出现矛盾。但细究起来却非如此。
两句的中心词是「东西」,先来查看「东dōng西xi」一词的释义,《现代汉语词典》第7版解释如下:
「东西」一词可以用来指「一切事物」,也可用来指「人」。
先来考察①中「不是东西」的意义,另外摘录上下文(来自CCL语料库)如下:
我们可以得出结论,在①中,「东西」一词的意义是「人」,说话者想表达对方的行为不符合「人」的某种规范,是对对方作为人的「否定」,所以是骂人的话。
类似的否定意义也对其他名词生效,如:
例子1:
小王转身要走,小陈哇地一声:“你真不是个男人!”
例子2:
小赵逮着地上的乒乓球,转身扔在球桌上,这球无精打采地跳不起来,她笑嘻嘻地说:“你真不是个乒乓球,都不会跳了!”
乒乓球想:“我不仅身碎了,心也碎了。”
再来考察②中「东西」的意义,语料库的上下文如下:
只有两条搜索结果,这种用法很少,不具有普遍性。那么我只考察②中「东西」的意义。从我们的经验及《主角与配角》陈佩斯对这句话的反应中可以看到,「东西」的意义是「事物」,而不是「人」,所有陈佩斯回复「我是什么东西」。
而且,①②句,并不是严格的逻辑命题,如果去除感情因素,考虑到说话者表达的意思,可以将其改写为以下形式。其中说话者为A,听众为B,假设两者同属「人」这个物种,且都认可自己作为「人」的身份:
①改写为:
③ A说:B不是人。
②改写为:
④ A说:B是事物。
易知,③④中不存在矛盾,那么,原句①②中不存在矛盾。
在③④中,A都否定了B作为人的身份,所以B都可能会不赞同,进而生气,正如《主角与配角》中气鼓鼓的陈佩斯。
那么如何反驳这句俏皮的骂人话呢?这里提供一种思路。「东西」可以指「人」或者「事物」,说话者混淆使用了「东西」的意义,在一种意义上是骂人的,而在被拒绝时可以用另一种意义确立其使用的正当性。如果B将「东西」的含义固定下来,A就溜不过去了。
A:你不是东西。
B:你用的「东西」这个词,是什么意思呢?
A:呃...就是那个意思。
B:不妨假定在这里「东西」就是「人」的意思。这点没有疑问吧?
A:嗯,「人」表示一个类别。
B:我有手有脚有脑袋,还会写代码,想必我属于「人」这一类吧?
A:好...好像是吧。
B:既然你认同我是人,那么你第一句话「你不是东西」就是错误的命题。谁会...
A:(逃
依现有的考证,「东西」一词有多种历史。我选择一种陈述如下。